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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工作 6 小時?前往心中的理想國度──《烏托邦》!

只要工作 6 小時?前往心中的理想國度──《烏托邦》!

圖片來源:canva圖庫
「烏托邦」這個詞大家應該都耳熟能詳吧,指的是理想國度。但看到了這本書,我才知道原來這個詞最早是起源自湯瑪斯摩爾的著作「烏托邦」。

現今我們許多文學作品或是影視作品有許多題材是以反烏托邦作為背景主題進行延伸,像是駭客任務、飢餓遊戲、移動迷宮等等。而這些作品其實都算是被烏托邦影響而興起的創作。作者藉由與第三者的對話過程中,帶出烏托邦的模樣並間接表達自身的觀點,且用對話的方式讓讀者覺得像是在聽故事一樣,容易理解。並不會讓人覺得這是一本難以閱讀的哲學作品。我認為可以抱持著好奇且開放的心態來了解,作者所認為的烏托邦社會是什麼樣子。

▌ 生活方式、行業勞動

島上各城市的禮儀、風俗、法律都是一樣的。烏托邦島中的一切皆是共有的,並不存在私有制,所以生活中的一切皆不需要使用貨幣。

每個家庭會把自己製作的東西放到倉庫,並且可以到這邊取走個人或家庭所需的東西,無需付錢也不用留下任何東西做為交換。

每一條街上皆有大堂,大家會聚集在大堂享用食物,並且會安排長者與年輕人坐在一起,藉由自由交談的方式,探求、了解每個人的內在力量與性格。

全部的人都穿相同的服飾,除了有區分性別單身與已婚。雖然以現在的角度來看,光是區分性別可能並不代表所謂的平等,但是我想作者是想藉由服飾表達此社會並無階級制度,象徵人人平等。

每個居民皆會輪流被派到農舍居住,並且都要學習農耕技術。並且不分性別每個人都懂農業,從小都要學習務農。還要學習特殊手藝的工作(有點像培養第二專長)例如:製作衣物,以及石工、鐵匠、木工,人民可以選擇自己最喜愛的手藝。

女性做衣物符合女性的柔弱,男性負責粗重的工作。不可否認男女在生理上的確有著先天上的差異,但我覺得作者此段的刻板印象有點太重了。

即使是官員獲得法律許可,可以不用工作,但官員卻不會以此為藉口不工作,因為他們會想要以身作則,鼓勵其他人民要勤奮。同樣獲得法律特許不用工作的,還有經由祭司推薦和官員秘密投票出來的人選,這類人乃是要全心投入學習,但若未能達到一開始所給出的期望,那麼就得重新投入勞動。

烏托邦人每天工作時數 6 小時,休閒時間依據個人的喜好選擇合適的活動,多數的烏托邦人會選擇閱讀或是出席演講活動,但不善思考的人民選擇做自己的工作也不會被阻攔。

有時,工匠運用閒暇時間學習,取得顯著的進步,此時就不再是名工匠,改歸為學者。烏托邦的大使、祭司、官員、君侯,全都是出身學者。因此,烏托邦人大多不會無所事事,也不會從事無用的工作,在規定的數小時勞動時間內能大量生產也就顯得理所當然。不過,當沒有公共事務需要人力時,大家的工作時間就會縮減。

官員從不會讓人民去做沒必要的勞動,因為烏托邦的組成,主要宗旨就是依據公眾需求來調度勞力,好讓人民盡可能有所需的時間來提升心智。

因為烏托邦人認為心智才是幸福生活的所在。

▌ 烏托邦人對於「快樂」的定義

烏托邦人將快樂分為肉體上以及心靈上,心靈的快樂落在知識,以及思索真理所帶來的喜悅。

而肉體的快樂分為兩類,一類會給我們感官帶來真正的快樂,像是飲食、運動這類的外在事物所帶來的感受;另一類則是健康,也就是完全擺脫各種痛楚所帶來的內在快樂。

雖然這種快樂不像其他快樂源能給感官帶來強烈感受,但卻被視為所有快樂之中最大的快樂。因為若缺少這份快樂,人就無法享受其他快樂了。若是過去的我,只會覺得健康這件事是老生常談,而且會覺得身體健康這件事太理所當然了,因為我還年輕,直覺會認為較嚴重的疾病發生在長者身上的機率應該比較高。但當自己經歷過身體面臨突如其來的疾病並住院一段時間之後,再重新看到這一段話內心有不同的感觸。

我突然發現原來健康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住院期間很無聊而且每天要一直吊著點滴、打針,連洗澡都不方便。這些平常做起來都是如此輕鬆的事,在生病期間做起來都不容易。這時才知道原來保持身體健康,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且理所當然的事。

▌ 烏托邦的法律與官員制度

烏托邦這裡,人人都熟之法律,因為學習法律所需的時間不長,且法律用字非常直白,總是能清楚闡述法律條款的意思。

在此,烏托邦人的論點是:「之所以頒布法律,目的就是要讓每個人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責任。」

所以最簡單、最鮮明的文字就應該被使用在法律條款裡頭,原因是經過仔細修飾過的闡述方式不易與理解,且對大多數人來說,特別是需要法律指引的人,這種精修過的文字只會讓法律變得毫無用處。

在烏托邦,只有被判了某些罪行才會被貶為奴隸,而奴隸會被加諸更多的勞動。對罪犯來說奴役的恐怖程度不會輸給死刑,因為比起讓罪犯死去,罪犯的勞動力給大眾帶來的好處會比較多,且比起死刑,親眼看到奴隸所受的苦難。起到震懾其他人的效果也比較長久。而烏托邦人認為蓄意籌劃犯罪與實際犯罪乃是相同的,所以未能實現的犯罪並不會讓計謀失敗的人罪責較輕。

下圖是我簡略地畫出書中敘述的選舉制度組織圖

在烏托邦,以每三十個家庭為單位推派代表官員再由官員們匿名選出君侯。

君侯這份工作得做一輩子,但若被懷疑計謀要奴役人民,就會被免職。

這裡的政府有項基本原則,即與公眾有關的事務一定要先在參議會裡頭歷經三天辯論,爾後才能下定論。

此外,除了在常規議會或是全體人民集會上,任何人私下開會商討國家事務都是死罪。(這制度我認為是為了確保過程公開透明,是非常良好的制度。)

每當要討論非常重要議題時,皆會通知全體塞佛葛蘭特,並交由他們與其所屬地區的家庭溝通討論,之後才回報給參議會。

若是十分重大的議題,則會提交給整座島嶼的參議會。(這邊很像我們的公投制度。)

參議會裡有一項規矩,就是首次提出來的議題不會在當天討論,而是延到下一次開會討論。如此,大家就不用冒險提出當場想到的但可能缺乏遠見的權宜之計,且大家也不會草率地展開激烈討論,進而發生偏見,出現與其追求公眾利益,倒是使盡全力找出支持自己最初觀點的證據。為了避免發生此類事情,大家會確保自己的行為是謹慎而非倉促的。

▌ 烏托邦的醫療制度

烏托邦人會將病患安置在公立醫院,且醫院面積相當大可以安置大量的病患,設備也相當齊全,備有各種病患所需的物品,也受到非常良好的照護。

雖然烏托邦人會盡一切努力去照料病人的健康與舒適度,不過當這些治療造成的痛苦已經讓人無法舒服過生活,也看不到康復或解脫的希望時,祭司和官員會來規勸病人,既然無法繼續生活還成了自己與周遭人的負擔,且活著的日子也超過原有的時日,所以不應該再餵養那老病,而是寧願選擇死亡。

同時也向病人保證,若讓自己從折磨中解脫,死後會很幸福。不過,即使沒有被規勸也不會強迫該病患結束生命。但烏托邦人相信,當受到權柄選擇而自願死亡,是件非常光榮的事。因此,若沒有在祭司和參議會批准下,人擅自結束自己的生命,那就不會有體面葬禮的榮譽。

這段指出,這個社會是允許人因特殊理由進行安樂死,是現在很多國家依然沒有的制度,但並不是鼓勵隨意自殺的行為。

▌ 結語

雖然書中許多制度過於理想化,但我覺得這也是很值得大家反思的地方,其中也有不錯的制度可以應用在現在的社會上。所以不論是從哪個角度切入並加以實踐,社會都會有所進步。還有,身體健康很重要,因為如果沒有它就沒辦法享受其他快樂了。


全文經 Jessie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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