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canva圖庫
以平實筆調,娓娓道來一段深刻的人生故事:這本愛的回憶錄,描述兩個戀人如何用勇敢的方式,向彼此道別。
好友戚謹文教授於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送我這本當年出版的英文版《In Love: a Memoir of Love and Loss》,厚達二百二十四頁,並在書中貼上一張小紙條:「這本書是我讀過最有深度的愛情故事!好書和好友分享,您看完後請分享給有緣人。」
我讀完之後,非常震撼,寫了一篇文章發表在我二○二三年一月七日的FB粉絲專頁,並且立刻把書轉送給失智症專家王培寧醫師。
很高興「大塊文化出版公司」於二○二四年發行中譯本《在愛之中告別:一段愛與失去的旅程》,分享給更多的有緣人,並希望把我初次閱讀的心得當作本書的推薦文,正如我所願,我非常樂意推薦。
本書作者艾美.布魯姆(Amy Bloom)是美國知名作家,也是心理治療師,之前的婚姻有三個孩子與四個孫女。她與布萊恩(Brian Ameche)於二○○七年結婚,住在美國康州,感情很好。
▌ 寧可站著死,也不要跪著活
故事從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當他們飛往瑞士時開始,以倒敘的方式記述,六十七歲的布萊恩(一九五三年出生)在被診斷出輕度阿茲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後約一年,於瑞士蘇黎世的「尊嚴」(Dignitas)機構,選擇在自己還能做決定時,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寧可站著死,也不要跪著活」(I would rather die on my feet than live on my knees)。
其實,布萊恩在被診斷出阿茲海默症之前的三年就陸續出現症狀,倒如忘掉他參加的讀書俱樂部的日期與朋友的名字,與朋友相約吃飯卻提早一個月赴約,逐漸無法做好工作,而不被「續約」(其實是解雇),答應要做的家事卻忘記做等等,種種異常的行為惹惱了艾美,以致她說「我真想殺了他」(I want to kill my husband),其實是愛之深。
在症狀出現後一年半,布萊恩六十六歲時終於看了神經內科醫師,被確診為初期的阿茲海默症,但之後症狀持續惡化,甚至不記得孫女的名字。
基於尊重布萊恩的「死的權利」,艾美開始替他尋求死法
有朋友甚至願意提供車庫讓他以一氧化碳中毒,或乾脆槍殺他,但這種種方式都會被判謀殺罪,而不可行。
以布萊恩的情況,在美國也沒有合法的死法,於是經由朋友幫忙,艾美找到了位於瑞士蘇黎世的「尊嚴」機構,而且符合條件。
符合「陪伴自殺」(accompanied suicide)的基本條件包括:心智健全(sound mind)且要有醫師記錄,至少要一萬美金費用,且能飛到蘇黎世等。
到了蘇黎世,還需經過「尊嚴」機構內的醫師的兩次評估,確定患者的心意已決,而且患者隨時可以改變心意叫停。
最後藥物是要患者自行喝下,醫護人員不會在旁邊。
謹文說:「我當時看到這本書的時候,心中想的是人生最難的就是跟親愛的說永別,作者心中充滿了愛和不捨,所以這一段告別歷程中的一頓飯,在蘇黎世牽著手散步,生活中看似平淡無奇的互動卻成了永恆的思念。」
雖然是愛的故事,讀起來卻很哀傷,難免會想:
為什麼才罹患輕中度的阿茲海默症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否太早了?
但等到症狀嚴重時,也許就無法自主或無能力做決定?
然而,一定要提早結束自己的生命嗎?
不能表明意願,到嚴重程度時只接受緩和醫療就好嗎?
這種醫學倫理議題,沒有對錯,只有基於對人的尊重以及不傷害他人為原則。
因此,作者在一開始即引用布萊恩的話:請把我的故事寫出來。
本文作者為 國內失智症領航人/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劉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