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canva 圖庫
我是法蒂瑪,我擁有聖徒的名字,卻是在真主與禁忌愛欲間流浪的靈魂。當愛成為禁忌,情感與信仰拉扯,身體便成了靈魂的角力場。
原生家庭、性別、宗教、種族、情感關係,甚至是名字,都像是原罪般加諸在她的身上,割裂著她對自身的認同。
身為穆斯林、身為一個家裡最小的女兒,身為一個擁有神聖意義的姓名—法蒂瑪,那錯置的期待、家庭的處境,讓他彷彿身而為人是一場錯誤般,注定陷入徬徨、壓抑的困頓與逃離中。
《最小的女兒》這本書的寫作方式令人驚豔,用無數短篇的散文堆砌起來,偶而跳接時間順序描述自己的一些經歷,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脈絡故事。
每一篇都像是一個人寫下的心情記事、日記、自我介紹,也像是告解般,每一篇開場都以「我叫作法蒂瑪」開始。

▲ 《最小的女兒》.新書試閱圖
每一段都精簡扼要,專滿如詩的韻律,卻透過這些看似片段式的書寫,將一個沉重痛苦的故事,寫得輕巧優美,來講述了她這一生。憶起了莒哈絲,那書寫情慾悲喜也如詩、如歌,字裡行間優美,底蘊中的情感卻驚心動魄,想起了「荒人手記」,同樣書寫同志的哀愁,失去自我認同、社會與家庭的認同,對於情感,一般人理所當然的相愛,總變得漂泊失散,優美的詞藻卻書寫出最支離破碎的沉痛。
▌誰都沒有準備好迎接的孩子
當她描述起自己的存在,彷彿從一出生就是個錯誤。
本期望是個男孩,卻生出了那最小的女兒——法蒂瑪,一個看似理應擁有眾人寵愛的她,卻在家裡無語失根,無論是因著她的先天性氣喘、疾病,抑或者一直感受到的格格不入,那生而為女孩卻熱愛著中性打扮,和男孩們成群結黨的狀態。關於父親與母親,即使深愛,卻在面對他們時都無所適從,感受不到那最適切的位置,怎麼做都不是。
多次,她提到穆斯林,她熱愛的阿拉真主,她提到那個特殊的名字。這些神聖的一切,在她身上不是加冕,而更像是刻在皮肉之中的痛,次次提醒著她,似乎不配、似乎有罪。
她多次去試探伊瑪目——「伊瑪目」(Imam,阿拉伯語:إمام)為伊斯蘭教用語,意指「領袖」、「師表」或「率眾禮拜者」。它是清真寺中帶領禮拜的宗教職位,也常作為對穆斯林學者、聖訓學者等學術權威的榮譽稱號。期望得到一個解答,她嘗試用「我有一個朋友」去探尋自己的性別認同。
卻在各種回應之下,彷若更清晰地揭示了她的罪。
▌也許自己也無法認同自己的模樣
罪?愛一個人何罪之有?反而因著不能純然地呈現自我,也許,也因著她自己也無法認同,把自己愛著同性,歸因於父親對待家人的暴力、女性在家裡的地位低下,甚至受害也被視為恥辱。
在閱讀《最小的女兒》時,總覺得表面風平浪靜,底層卻是洶湧得近乎狂烈。我想起了電影《女朋友。男朋友》裡張孝全扮演的角色陳忠良,一直和女主角桂綸鎂像青梅竹馬般,卻在看似真的要進一步交往時,意識到了自己似乎無法更進一步,為了探尋自己性別認同時去嘗試交往其他的女性,也如同看過的許許多多的同志電影,在青春之際,愛情萌芽時,為了尋求一個多數人的認同試著去交往理應交往的對象,卻最終騙不了自己身體與內心的本能。
然而,卻不是也無法釋然地接受自己就是愛著同性,而是進入一段掙扎的摸索。

▲ 《女朋友。男朋友》電影劇照(圖片來源:IMDb)
而故事中的主角,因著宗教信仰,也因著父母的傳統,更深知自己的種種一切是一道鴻溝。法蒂瑪擁有著神聖的名字,理應神聖,身為最小的女兒,理應像個可愛的女孩討人喜歡,理應如他母親期望的那樣,去喜愛女孩喜歡的一切,打扮成一個女孩那樣。
最終故事塵埃落定。他願意真誠地面對自己的情感,面對那個她深愛的女孩,也準備開口向她的母親坦承她自己。藉由她說的:「我要跟你談我寫的小說。」
那一本她故事中向母親提及的小說—也就如同這一本《最小的女兒》:「敘述著一個不真正是個女孩的女孩,既不是阿爾及利亞人也不是法國人,既不是克里希鎮人也不是巴黎人,我想她是個穆斯林,但不是一個好的穆斯林,一個女同志卻內建了恐同。還有什麼呢?」
在故事之中,竟呼應了故事之外的她。
作者一欄寫著:「法蒂瑪.達斯(Fatima Daas)阿爾及利亞裔的法國作家。一九九五年出生於一個眾多人口的家庭,她早在中學時期便開始反叛,追求抒發自己意見的權利。在此時期她也開始寫作。上了高中,她加入由作家唐吉.衛爾主持的寫作訓練班。在這位作家以及高中法文老師的鼓勵之下,她進入巴黎第八大學的文學創作碩士班。她深受瑪格莉特.莒哈絲以及維吉妮.德龐特的影響,自認是一名多元交織女性主義者。《最小的女兒》是她出版的第一本小說。」
一時之間,這本小說虛實難分起來。

▲ 《最小的女兒》新書翻拍(圖片來源:Poka)






.webp)
